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实现学校“追求卓越,自主发展”人才培养目标,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培养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等实践活动。
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将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二、实施原则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
兴趣驱动——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在自身兴趣的驱动和导师的有力指导下完成创新训练项目。
自主实践——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研究、自主管理项目。
重在过程——参加项目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着重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学生基本要求
(1)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可自由申报。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主要为2012、2013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应主要为2012、2011级本科生。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申请人可参加一个类别单个项目的申报,不允许交叉申请,在研或已结题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人员应保持稳定。
2、项目研究和训练内容基本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3、指导老师要求
(1)指导老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次申请指导项目仅限一项,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如近两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或延期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2)创业项目可邀请校外(企业)导师的,须经学院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创新训练项目不聘请校外导师。
4、项目研究时间要求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结题,结题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5月份,建议各项目终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 。
四、申报程序
学校依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中心数量、近三年开展大创计划建设成效等情况,确定各学院的申报名额(附件1)。其中,综合班学生归属托管学院申报,但不占托管学院申报名额。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学生申报:4月29日-5月18日。各学院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1)《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2)《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件5)。以上申请材料请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学院评审和提交材料:5月19日-26日。
(1)各学院组织专家做好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答辩等评审工作,确定推荐申报的校级项目,并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填写《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6)。
(2)各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好学院《项目信息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各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均为原件),于5月26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8室)。并将各个项目的《申报书》和学院《项目信息统计表》的电子版文件汇总成一个文件夹,以“××学院2014年大创计划申报材料”命名,发送邮件至sjjxkscnu@126.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16830。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为保证全校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申报材料需由学院统一提交,不符要求或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学校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开展过程检查与监督工作。
项目立项后,学院及指导老师要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附件7)中的各类项目教师、学生工作指南与要求,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国家财产损失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资助经费,给予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
项目完成前,由学院和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自行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务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