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2014优秀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10-22 20:4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文广新局、教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学校,省直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有关单位,各网络视听节自服务机构、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充分调动省内微电影制作机构、专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青年爱好者和广大网民创作的积极性,促进微电影业发展繁荣,通过举办一年一度的优秀微电影剧本推选活动,选拔、扶持和激励新锐微电影创作团队和人才,奖励优秀微电影剧本,现将优秀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的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精神需求”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用社会主义核必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要求,充分发挥微电影制作机构、专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青年爱好者和广大网民创作的积极性,提高作品质量,推出精品力作,积极宣传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国梦所付出的劳动和努力。

二、活动简介

本活动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微电影大赛组委会、56网协办,面向广东省内各网络视听节自服务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大中专院校学生、青年爱好者及广大网民等微电影创作团队征集微电影剧本,组建由业界权威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10部优秀微电影剧本以及50部入围剧本予以适当奖励。 

三、时间安排

活动定于20148~201412月间期间举行。

(一) 剧本征集期:即日起至11 月14 日

    高校和省属中等学校学生作品由学校统一于11 自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初评后于11 14日前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 剧本评选期:11 17日至1212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邀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影视动画审查委员会专家、知名导演、编剧、互联网专家、学者、专家、视听网站总编等10 20 人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初评,复评和终评。各地市文广新局对辖区上报的微电影剧本进行初评,评选委员会最终评选产生10部广东省2014 优秀微电影剧本和50部入围剧本。

四、其他要求

(一)微电影剧本要求

剧本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品导向积极、上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立意新颖、独特,原创性强;作品主题鲜明、契合时代精神、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人物形象刻画饱满,整个故事具有一定的张力,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传播价值,无色情,暴力、血腥、低俗等不良内容,剧本适宜拍摄成25分钟内的微电影。

(二)优秀微电影剧本申报材料

    优秀微电影剧本参评材料包括《广东省2014 优秀微电影剧本推荐表》 (见附件)和剧本的纸质材料、电子版(可刻录光盘)。

(三)优秀微电影剧本公示
    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微电影剧本的征集、初评、复评、终评,初评淘汰比例为31,终评淘汰比例为1。相关评审结果将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官网公示,网址:www.rftgd.gov.cn。广东省教育厅官网:www.gdhed.edu.cn。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官网:www.gdcyl.org

五、参评须知

1、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参评人提交作品,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及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用于拍摄成微电影,并与参评人商量版权事宜。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4825

 

附件:2014广东省优秀微电影剧本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