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含特岗教师)复试方案

2015-01-06 21:5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做好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工作,谨按学校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15年1月10日8:30—11:30
专业复试:2015年1月10日中午13:00-15:00笔试,15:00开始面试
二、复试地点
资格审查: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3会议室;要求考生带招生简章中所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注意《资格审查表》原件需一式两份。
专业复试:文科楼二楼会议室;要求考生携带回执、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科研业绩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各学院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政治、综合素质的考核和面试。
三、复试原则
1. 复试分数线: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70分,英语40分,联考总分130分,所有考生均须同时达到单科和总分线方能参加复试。
2.各专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见附表)
3.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 考生总成绩=联考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40%,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特岗教师按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案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中学政治教学论,参考书目:邝丽湛等著:《思想政治(品德)新课程教学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或3小时,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
①政治理论素养:由复试组专家向考生提出有关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要求考生阐述自己的观点。该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分数不纳入复试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专业面试,100分。其中:教学、科研业绩评定,20分,由复试组专家审查考生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或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定,查原件留复印件;说课10分钟,40分;专业知识和实践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40分。

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5年1月5日

附:复试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英语

总成绩

14440451301908

卢素芬

127

71

198

14440451404301

朱雅雯

130

68

198

14440451407601

韩笑

129

63

192

14440451404514

吴金燕

121

70

191

14440451406405

车宇婷

100

62

162

14440451404502

魏婧

71

65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