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现接受调剂申请的通知

2015-03-15 21:5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现接受调剂申请,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我院拟接受调剂的专业有: 中国哲学(010102)、逻辑学(010104)、伦理学(010105)、社会管理(0302Z1)、中外政治制度(0302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中共党史(030204)、国际关系(030207)、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学科教学(思政)(045102)。
二、调剂要求
1、申请的考生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学科门类(学科专业代码)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第一区)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含单科与总分);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必须与其当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通过专业代码前4位可识别,前4位代码相同的专业之间可申请互调如:原报考中共党史030204专业,可调剂到中外政治制度030202,前4为专业代码都是0302)。
2、学术型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但专业学位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到学术型。
3、学科教学(思政)(045102),调入考生为师范生可优先考虑。
4、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秋季起所有类型(含非定向)的研究生均采取收费制度。具体的奖助学金制度细则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符合加分政策请按照学校研招办的通知要求3月24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寄送并联系我办。
三、调剂流程
1、凡申请调剂的考生(含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3月20日前下载《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将附件连同初试成绩单的电子版(可扫描或截图)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zxzhaosheng@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初试成绩+申请调剂专业+原毕业学校”(如张三380伦理学南方大学)。邮件内容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按要求成功发送邮件的将会收到系统的自动回复,请勿重复发送(凡是按照我院调剂预报名通知要求中已发送过申请表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
2、同时请将《调剂申请表》打印,连同以下其他相关材料,在3月20日前一并快递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广州地区考生可自送):
(1)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考研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往届生:大学成绩单(如在档案里暂可不寄)、考研成绩单、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经专业指导组同意调剂后,我院研究生办将通过电话、信息、邮件、国家调剂系统或学院网页通知考生进一步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
有关研究生招生和调剂(含调入和调出)的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网页的有关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发布的有关要求和手续,保持电话畅通,经常查阅邮件;提醒广大考生勿轻信其他网页或论坛等信息。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科楼106)
邮编:510631
电话:020-85211425
联系人:余老师、董老师
附件:
1. http://zhx.scnu.edu.cn/uploadfile/2015/0316/201503161215027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