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院所名称 | 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8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10102 | 中国哲学 | 5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10104 | 逻辑学 | 6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10105 | 伦理学 | 6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7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3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03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4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04 | 中共党史 | 6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07 | 国际关系 | 3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2Z1 | 社会管理 | 6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 | 2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9 | 3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3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12 | 5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学术型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3 | 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专业型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30 | 8 |
三、预报名
1.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101.4.63.89:8260/)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
2.点击“推免申请”,注册账号。
3.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4.具体的操作流程请查阅《关于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预报名的通知》(见附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自9月28日起可在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发出复试通知。由指导组初步审核材料,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请务必留意。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请留意我院网站的复试安排。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总分=外语*10%+专业笔试*40%+综合知识面试*50%),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复试时,申请学生需向各二级招生单位交以下书面材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需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或我校医院体检回执。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或我校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到我校体检的学生可于10月9日、10月15日、10月21日,8:00——11:30, 14:30——17:00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
5.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和综合考察,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在政行学院、招生考试处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6.学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7.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五、学宿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各专业学费如下,如2016年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有新的批复,则按新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生·学年) | |
学术型 | 全部专业 | 3年 | 8000 |
专业学位 |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 | 2年 | 20000 |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 3年 | 20000 | |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除外) | 2年 | 18000 | |
工商管理硕士 | 3年 | 35000 | |
翻译硕士 | 2年 | 28000 | |
艺术硕士(美术) | 3年 | 28000 | |
艺术硕士(音乐) | 3年 | 23000 | |
公共管理硕士 | 3年 | 22000 | |
应用心理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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