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治理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2018年6月25日下午三点,“中国乡村治理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讲座在华师石牌校区文科楼211讲学厅如期举行。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唐鸣院长作为主讲人,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王金红教授主持本次讲座。莅临本次讲座的有我校政治与行政学院吴翰教授、万晓宏教授、阮思余副教授、颜海娜副教授和彭杰博士。华师政治学一级学科的部分硕士生以及华师政治学社的部分同学参与了本次讲座。
唐鸣教授首先对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做了一番介绍,华中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首批获得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授予单位。学院现下设三所一系: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国际事务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所和国际政治系。拥有6个博士、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点。2个国家重点学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外政治制度。唐老师笑谈此行目的是向我院学生做一个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希望我院更多学生能够积极报考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一级学科的研究生,称赞从我校成功考取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同学们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学科知识,并通过在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进一步学习和研究,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简短的介绍后,正式进入到主题讲座。唐老师依照时间线顺序,对从古代到现代的乡村治理进行一番梳理。唐老师首先指出,在中华帝国时期,乡村治理的特点有四:第一,皇权不下县;第二,县官管事多;第三,治理重点在于控制;第四,乡村无自治。围绕第一点“皇权不下县”展开,唐老师通过总结中外学者们的观点,提出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使得环圈没法下县;二是绅权、族权在农村社会较为强大,皇权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下县;三是帝制时代的当权者期待和希望“皇帝无为而天下治”,因此当权者也倾向于皇权不应当下县。在第二点“县官管事多”的拓展中,唐老师提出县官担任的三重角色:一是税务官,并引用冯友兰回忆录中的例子,说明收税的重要性;二是司法官;三是行政官。围绕第三点,唐老师首先讲解了保甲制度对于乡村的治安控制,其次以电视剧《白鹿原》中的《吕氏公约》作为引入,简述乡约对于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在讨论第四点中,唐老师说明了现今学术界对于帝制时期中国村庄的一般性质和特点的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形式是自主或民主的,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形式既非自治也非民主,唐老师认为后一种观点更接近于实际情况。
接下来,唐老师围绕现代乡村治理展开论述,其特点有:第一,乡政村治,“政权下乡不进村”。第二,政府主导,唐老师以乡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还是指导这一问题作为引入,说明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与主导作用。第三,政经合一,村委会同时承担政治和经济的二重职能,并以政府征地的矛盾为例进行了阐释。第四,相对封闭,村民自治对于非本村户籍与非集体经济成员的排斥性。第五,二元分治,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消除,因此城乡二元分治仍在存在。
在梳理古代与现代的乡村治理的特点基础上,唐老师对于乡村治理在今后的发展趋势做出了预测,着重就“乡镇村治的基本结构不会改变、党的领导将进一步加强、从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三个主要趋势进行了讲解。
随后的提问环节,多位学生踊跃发言,分享见解,唐鸣老师均给予了耐心的解答,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王金红老师在讲座的最后也进行了简短的总结:唐老师高屋建瓴地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乡村治理做了很好的概括和梳理,并且对于未来中国的乡村治理做出了很好的预判,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未来的乡村治理的发展走向。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意味着中国的乡村治理同样需要有新作为。
文案:王思宁
监制:阮思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