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黄裕生教授应邀莅临我院作了题为“自由意志如何成为万法之源——从奥古斯丁到康德”的讲座,我院150余名师生聆听了本场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陈世放教授主持。
首先,黄教授从西方思想史说起,他认为希腊的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民主,希腊民主背后并没有原则。他给大家区分了“right”和“power”两个词,认为现代人的民主是建立在普遍意义上的民主,而且背后有“right”即权力原则作为支撑。比如就像宪法承认基本的自由原则的适当性一样,这些公理是被哲学所证明过的,是合理的。那么这些理念是从哪里来的?自由意志是如何成为万法之源的?
在谈到自由意志的渊源时,黄教授认为人的真正本质在于人有自由意志,只可惜古希腊人还没有发现。到了古罗马,奥古斯丁才将一切事物都放在历史中理解,当他把历史作为理解世界的维度,并且把整个世界放到历史中去考察时,他发现了自由意志。从此,他也被后世推崇为西方思想史上自由哲学的代表。中世纪的神学认为虽然上帝创造了人类,但是人类可以将上帝给的自由意志完全运用在自己的权能之下。而自由意志如果没有外在的东西来引导,人们必然干坏事,当初夏娃和亚当偷吃禁果就是滥用了自由意志。
黄教授认为卢梭将自由意志上升为普遍意志,即公意。但基于这种意志下的共同体更多的是指一种道德共同体,而不是社会政治意义上的共同体。万法的源泉来源于普遍意志,人们可以在共同体中自由的生活。契约的前提是有普遍意志,有契约才有法律。要使普遍意志成为法的源泉且不相矛盾,只有到康德那里才确定起来,自我立法的意志就是自由意志,并且这个自由意志并不是为所欲为的。
讲座吸引了校内外的广大师生,黄教授在讲座结束之后和老师和同学们进行深入地讨论。本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南小宝
审稿人:余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