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说明的通知

2019-09-12 16:55:5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日程安排,学院评审委员会于9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2018级以后的研究生修公共外语时间各不相同,导致有大量同学没有公共外语成绩,影响了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条例(2018年修订)》、《专业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条例(2018年修订)》基础上,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四点“公共政治课成绩优良(或80分及以上),公共外语成绩在本年级中排名为前50%”,修订为“公共政治课成绩优良(或80分及以上)”。其他条例不变。

第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细则》经审议无修改之处,在细则范围内的具体项目加分由研究生各年级工作小组(由年级辅导员、年级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党员代表组成)通过复核会议商定。

参照本年度条例和细则,请需要补报名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同学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5:00前按照此前的通知要求(http://zhx.scnu.edu.cn/a/20190906/1677.html),将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交到指定邮箱和办公室。

附件1:国家奖学金学术型评审条例(2019年修订).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专业型评审条例(2019年修订).doc

附件3: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含学硕、专硕、博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