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分40分,总分188分。
2.复试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3:00
3.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者手机,建议辅机位使用手机),并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并注册账号,且升级为最新版本)
会议号和密码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每个考生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外国哲学专业招生2人
逻辑学专业无人上线
三、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 | 初试成绩 |
1 | 肖婷 | 105740110010007 | 外国哲学 | 216 |
2 | 王玉贞 | 105740110010011 | 外国哲学 | 203 |
3 | 赵登银 | 105740110010004 | 外国哲学 | 188 |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以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备注: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科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以录取。复试科目须同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
五、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补充提交最新代表作给复试领导小组,必须是5年以内的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六、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七、注意事项:
1. 携华南师范大学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交验证的材料包括:
①报考登记表(需人事档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者,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本科学籍学历证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科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到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复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5211425 。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体检报告邮寄地址https://yz.scnu.edu.cn/a/20200602/397.html)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参照《体检表》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可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0-85211425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2.招生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6月26日